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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解讀 《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8日通過,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近期,縣民政人社局將推出系列文章,為大家深入介紹和解讀《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 《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一起來看看主要內容有哪些? 《條例》共設總則、培育發展、活動規范、服務監管、法律責任、附則6章,共59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注重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立法相統一、相銜接,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我們在立法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既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更好地發揮政府規劃和引導作用。一是,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政府宏觀調控、市場公平競爭、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的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機制,充分激發人力資源創新創造創業活力。二是,貫徹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精神,規定政府應當科學研判人力資源發展趨勢,統籌教育、培訓和就業,將就業狀況作為辦學資源配置、教育質量評估、招生計劃安排的重要依據,提高教育供給與人力資源需求的匹配度。三是,創新人才評價引進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支持在人才評定、崗位評聘等方面賦予用人單位更大自主權,統籌做好重點產業、重要領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人才的發現、選拔、培養、引進。四是,完善多層次、多元化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支持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產品和服務創新,促進高級人才尋訪、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力資源信息軟件服務等人力資源服務新興業態發展。 2、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新就業形態發展等新形勢新情況。我們在立法中,落實就業優先戰略,聚焦保障民生需求,從制度上強化就業促進。一是,堅持市場化社會化就業與政府幫扶相結合,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高校合作,加強產教融合和校企協同,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求職招聘、政策咨詢、就業創業指導等服務。二是,完善就業援助措施,加強對退役軍人、殘疾人、大齡勞動者、長時間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群體的扶持援助;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明確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落實國家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依法保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的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權益。三是,規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等提供專業化服務時,應當就勞動報酬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以及其他權利義務提出合理化建議,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3、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將福建省在人力資源服務跨區域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試的實踐經驗及時上升為法規制度。福建具有獨特區位優勢和地位作用,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時對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作出重要指示。我們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跨區域合作。一是,引導人力資源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之間以及不同地區之間合理流動,并保障流動人員在職稱評定、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權益。二是,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人力資源服務標準技術、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支持港澳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本省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合資合作機構,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拓國際市場,開展跨境人力資源服務業務。三是,積極探索深化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優化在閩就業創業的臺灣同胞的就業創業服務,推動建立完善臺灣同胞職業資格采認和采信制度,面向臺灣地區人才開展相關便捷服務。 4、堅持服務與監管并重,優化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法治環境。我們認真銜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上位法規定以及國家最新出臺的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政府服務“加法”,換取市場活力“乘法”。一是,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保障,推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配置,推進公共人力資源服務均等化、標準化、信息化、便民化。二是,強化數字賦能,推動建立全省就業一體化平臺;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實施管理和服務創新;探索建立數字技術領域新興工種人才庫,助力新經濟新業態發展。三是,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明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的信息保密義務、明示義務、權益保護義務及禁止行為,推動人力資源市場誠信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