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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泰寧縣深入推進建筑垃圾專項整治,重點圍繞源頭、運輸、消納三大環節精準施策,推動形成閉環管理體系,助力建筑垃圾全鏈條規范處置。 01、源頭減量,建筑工地“輕裝上陣”
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隊員深入建筑工地開展專項宣傳,聚焦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與全過程規范管理。要求施工單位與具備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消納場所合作,從源頭厘清建筑垃圾的產生、運輸、處置各環節責任,推動施工方在材料使用、施工工藝上主動控量,合規清運,科學處置,讓建筑工地在規范中實現“輕裝上陣”,從根本上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效能。 02、聯合審查,運輸企業“持證上崗” 建筑垃圾的運輸環節直接關系道路安全與環境整潔。城管大隊聯合交警、交通部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通過“現場檢查+資料核驗”雙軌并行的方式,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規范,確保企業符合運輸資質。
7月2日,泰寧縣首份《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運輸)證》在行政服務中心一窗受理窗口正式發放。通過“資質審核+證件管理”雙軌制,實現運輸過程可追溯、可監管,有效杜絕隨意傾倒、拋撒滴漏等違規行為。 針對運輸車輛未密閉運輸、沿途丟棄遺撒、未經核準擅自處置等情況,執法人員立即責令整改,并根據《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條款進行相應處罰。今年以來,共立案處罰涉嫌未密閉運輸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案件5起。 03、現場清運,杜絕囤積“古董垃圾” 執法大隊以“存量點位清零”為目標,全面開展現存點位排查工作,并聯合市政部門開展建筑垃圾全面清運工作,讓歷史遺留的建筑垃圾“頑疾”一次清、徹底凈,真正做到舊賬歸零、還地于民。
同時執法大隊通過巡查+舉報相結合的方式盯防重點區域,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04、穩步推進,選址搭建“綠色新家” 消納利用是建筑垃圾管理的最終環節。目前泰寧縣城建交通局正加快推進消納場及資源化利用專項規劃,結合城市發展需求與區域建筑垃圾產生量,科學規劃消納場布局。
城建交通局聯合自然資源局會同規劃編制團隊現場實地查勘了資源化利用企業臨時堆放點、生活垃圾處理廠、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綜合考量后初步選出多個消納場備選點。同時,聯合測繪隊開展實地測驗,通過精準數據支撐加快選址進度。 下階段,泰寧縣將持續統籌推進《建筑垃圾消納場及資源化利用項目專項規劃(2025-2035)》編制工作,通過規劃引領,構建布局合理、技術先進的消納處理體系,推動建筑垃圾從“末端處理”向“循環利用”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