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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福建省委文明辦發布2025年第一次“福建好人榜”,泰寧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馬歡歡上榜!
馬歡歡,女,1987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泰寧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一級法官,入選全省法院調研人才庫。 馬歡歡扎根司法一線13年,審理、協助辦理各類案件850余件。2019年5月,她組建全省首個“背包法庭”巡回普法品牌,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先后開展巡回審判300余場次,普法宣傳活動200余場次,10余篇調研文章在全國、省、市研討會獲獎,3篇案例入選福建法院典型案例;主動對口援疆工作,化解矛盾糾紛50余件,用溫情呵護良善,書寫巾幗法治擔當。 2022年3月,入選全市法院系統首屆“大愛三明.巾幗法官風采榜”;2023年8月,獲得“三明市優秀青年志愿者”;2023年12月,獲得全市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個人;2024年3月,獲得福建省“全省政法系統最美女法官”。
一個法槌、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張便民聯系卡、一個便攜式打印機、一組法治宣傳套餐,組成馬歡歡的特色“背包”。工作以來,她始終滿腔熱忱,常第一時間趕到林區、田間或偏遠鄉村,調解糾紛、普法宣傳、警示教育,把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務送到百姓身邊。她常說:人民法庭是最接近群眾的地方,我們要努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2022年6月,央視新聞頻道《法治在線》報道泰寧縣“背包法庭”司法為民故事。 2022年,她與同事在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設立“背包法庭”服務站,開啟“訂單式”普法新模式,獲評“全市學雷鋒活動示范點”。她還組建“家庭教育工作指導站”,成為孩子們信任的“法官媽媽”。
在工作中,她注重實踐、勇于創新。2017年,撰寫的《環境污染案件“行刑銜接”有效監督機制的完善》獲全國法院學術研討會二等獎。2018年,在全省首創“大金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中心”,入選福建法院生態環境司法“十大創新亮點”。2023年初,針對泰寧縣文化遺產司法保護難題,她積極建議有關部門為全縣43項非物質文化遺產購買“公益性保險”。2025年,針對一起濫伐林木的生態修復的案件,她創新裁定“先予執行”,要求當事人在判決生效前完成植樹造林。同時,聘請案發地村干部作為監督人,確保樹苗成活,還制定《生態修復監督人制度》,有效破解生態修復遇到的瓶頸。 此外,她撰寫的《生態修復量刑情節司法適用困境與紓解》榮獲全省法院優秀調研報告。
2021年9月,她主動請纓參加對口援疆工作,成為三明法院首批援疆的女干警。入疆后,她積極轉換角色,將“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帶到瑪納斯法院,主動下沉一線進村入戶,到轄區北五岔法庭接訪當事人,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工作,把司法服務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2021年11月,在一起委托養羊糾紛案件中,她采取“面對面”溝通,“背對背”調解的方式,講起因、談損失、分責任,最終成功化解糾紛。她積極學習瑪納斯縣法院“瑪河有道,玉律鑒明”的文化品牌,將文化品牌建設與審執工作深度融合,為閩瑪交往交流交融做出積極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