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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和擴大服務消費系列決策部署,落實落細《福建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福建省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帶動線下餐飲消費,現安排4000萬元資金,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開展2025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飲消費券發放活動(活動不覆蓋廈門市商戶),活動共分三輪。現將第一輪消費券發放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01 發放對象 位置信息定位在我省的消費者,包括本省居民以及來我省旅游、出差等人員,均可報名申領消費券。 02 二、券面規則 第一輪消費券資金規模為1500萬元。考慮滿足不同消費場景需求,推出三種券面: 100元面額餐飲消費滿300元每次抵用一張; 180元面額餐飲消費滿 300元面額餐飲消費滿800元每次抵用一張。 03 活動形式 1.采用“在線報名、搖號中簽”方式發放。 ①消費者可于報名期間登錄云閃付、支付寶、微信或其對應小程序,在三個平臺分別選一種消費券類別進行報名,每名消費者每輪每個平臺限報名一次。報名需授權平臺使用消費者身份證件號、手機號、姓名、地理位置等信息。第一輪消費者報名時間11月15日(周六)9:00至11月18日(周二)24:00。 具體報名渠道如下:銀聯云閃付:在云閃付APP主頁點擊“福建有口福”或“政府消費券”標簽進入“福建有口福”活動頁面;支付寶:通過支付寶首頁搜索“福建有口福”進入活動頁面;微信:通過微信搜“福建有口福餐飲消費券”微信小程序進入活動頁面。 ②搖號中簽。通過搖號隨機確定中簽消費者,搖號全過程由公證機構進行公證。中簽消費者的消費券將自動發放至報名時使用的平臺賬戶中。第一輪消費券于11月21日(周五)24:00前存入中簽消費者相應的平臺APP或小程序賬戶中。 2.線下核銷。第一輪消費券核銷時間為11月22日(周六)至11月30日(周日)24:00。消費者領取消費券后僅限線下到店核銷。 04 使用規則 1.消費者可在參與活動商戶消費時出示云閃付、支付寶、微信APP生成的消費券付款碼,憑券享受滿減抵扣優惠。消費券可與參加活動商家的優惠疊加使用,以扣除商家優惠后的實際消費額享受對應的滿減抵扣優惠。 2.消費者在領取消費券后須在有效期內至福建省(不含廈門市)參與活動的餐飲商戶到店使用,券過期后未核銷則自動作廢。 3.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禁止轉售,嚴禁用于預付定金、購買儲值卡、團購券、線上場景核銷等。 4.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平臺服務電話:云閃付95516,支付寶95188,微信95017。 05 第二期商家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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